专论 法律是准则也是武器
在老百姓的心目中,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很权威、很尊严的,因为它是全体人民的准则,是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。所谓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就是说,勿论你是高官,是大款,或是平民百姓,倘若你的行为,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,都将受到依法惩治,绝不会因为身份、地位、财产、性别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,更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管辖的特殊公民。俗话说得好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”这就是“行为准则”的意义,全国人民都必须自觉地以法律为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的,就叫遵法守法;不按法律规定做的,就是违法。这个界限其实非常简单明白,易懂易行。
当然,这里说的是中国现代的法律,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。在中国古代法律是体现奴隶主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的;在资本主义国家,法律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利益,他们的法律都是保护少数人利益的。而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是由人民参与制定,是体现人民意志保护人民利益的。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很明显,因此,我们更当自觉维护,加倍珍惜。
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和多种专门的法律培训、考核,应该说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很大的普及和提高,但遗憾的是,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在有意无意地“以身试法”,触犯法律法规。例如有些公务员,明知贪污受贿是违法犯罪的,却偏偏经不起金钱的诱惑,绞尽脑汁,玩弄权术,捞取不义之财,终于受到惩治,身败名裂;又如社会上偷扒骗抢的不法之徒,明知不劳而获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,还是利令智昏铤而走险,终于受到严惩,危害了社会也毁掉了自己。还有一些行为虽不严重,不构成犯罪,但却是违法的,也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。比如“酒驾”,限制饮酒驾车或醉酒驾车,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安全,也是保护驾驶人员的安全,于人于己都有利,但有的人就是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,偏要饮酒驾车甚至醉酒驾车,既伤人又害己,真是冥顽不灵。再如,不准任意侵害他人权益,打人骂人,伤人身体,即使对方是小偷扒手或其他违法犯罪之人,也不能任意殴打侮辱,只能依法处理。最近渝北某工地两位保安员抓住一个企图偷钢材的人,气愤之下一人踢了一脚,造成嫌疑人肋骨骨折。最后检察机关认定“小偷是违法的,保安也是违法的。踢断两根肋骨,属于轻伤,已经是刑事案件了。”
法律是行为准则,是十分严肃的,作为共和国的公民,都应严格地自觉遵守。但法律的严肃,并不只是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上;它还体现在对国家、社会,人民利益的保护上。对侵害了国家、社会、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,严格依法惩处,这是一个方面;但另方面它也有力地维护了受侵害者的正当权益;惩治了偷扒骗抢的歹徒,就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。如果你的利益受到非法侵害,你还可以依法起诉和控告,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这就充分证明:对于每个公民来说,法律不仅是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,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。
本报编辑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