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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探讨 提供“增值服务” 程序制度要跟上
2012-01-01

        前些日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:某小区保安帮业主代收了一件邮寄物品,业主因故半个多月未来领取,由于保管不善,造成了物品遗失,业主要求保安赔偿,造成双方都不痛快。鉴于此,为了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问题,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。
        一、信件和邮寄物品收到时,必须立即做好登记,并立即通知客户领取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保安队员在交接班时,要对交接物品进行清点、移交,要有专门的物品交接单,作好记录,签字备查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要妥善保管代收客户的信件物品,不得私拆,对超过一周无人领取的,要上报客方主管部门作出妥善处理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客户在领取保安队员代收的信件、物品时,要凭本人有效证件,如是他人代取,代取人也要出示有效证件,保安队员还应立即向信件、物品所有人进行电话核实,最后做好登记,领取人签字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为了便于上述工作的开展,保安人员应掌握客户单位各部门或小区业主的联系电话,但是严禁外泄客户、业主信息,以免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。
        当前为了在保安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,我们在为客户提供正常保安服务的同时,还要提供其它一些力所能及的“增值服务”,如办客户收发信件、邮寄物品,简单水电维修等,但是在提供这些“增值服务”时,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也要跟上,从而切实保证为客户站好岗、服好务。


编辑部:杨广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