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庸治懒治散 提能提效提神
一、前言
为认真贯彻落实贯彻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的意见》,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根据区国资委的统一部署,保安公司决定在全公司深入开展“治庸治懒治散”专项行动。针对队伍中存在的“慵懒散”方面的突出问题,通过专项活动抓精神鼓士气、抓学习提能力、抓效能优环境、抓作风严纪律,促进精神面貌大改观、干部作风大转变、服务效能大提升。
二、主要内容
三、慵懒散的主要表现
1.服务大局、服务中心意识淡薄,执行不坚决,对上级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、重要批示,没有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落实。
2.不守政治规矩、不按程序办事、不服从组织安排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重大问题不请示、不汇报,超越权限办事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。
3.工作不作为、慢作为,效率低下,在岗不尽责,致使保安公司承当的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。
4.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敢担当,遇到矛盾绕道走,习惯于当“老好人”,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工作受到影响。
5.部门内部缺乏协调、衔接失当,办事环节过多、周期过长,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的。
6.服务意识淡漠,对办事群众或服务对象态度蛮横冷硬,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,被群众有效投诉或被媒体负面曝光。
7.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、规定办事,发生国有资产流失,损害国家、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。
8.滥用权力,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国有资产处置、国有产权转让、国有资产租赁、区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等审批,损害企业、职工和群众合法权益,导致国有资产流失,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。
9.工作纪律松弛,无故迟到早退,擅离岗位,上班时间玩游戏、看电影、炒股、网购,或者开会无故缺席、迟到早退、打瞌睡、玩手机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。
10.在其位不谋其事,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。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主动去做,对安排的份外工作不满意、不高兴、讲价钱、提条件。
11.业务不熟,作风不实,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,又不思进取,不重视学习提升能力的。
12.对已经安排部署的工作,以种种借口得过且过、消极懈怠,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标准不高的。
四、工作环节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5月15日前)
深入发动、广泛动员,引导广大职工干部积极参与,在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上下功夫,为治理慵懒散工作奠定思想基础。
(二)自查自纠阶段(5月至6月底)